同时,社会主义宪政作为一套理论也必须是开放式的,必须不断地适应宪政建设的变迁,从而保持其鲜活的解释力——也就是理论的生命力。
基于类似理由,议员们选择了比例代表制中纪律最为松散的开放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14] 学界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导致这一结果的多种原因。
自由之家所发布的数据也显示,近些年自由度增加的国家数量远远落后于自由度下降的国家数量。而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转型模式使军方对民主宪法的制定有着至为重要的影响。这显然与利普哈特(Arend Lijphart)倡导的共识民主模式颇为契合。换言之,基于宪政工程学主动介入的风格,相关的研究更多是站在公正的立法者角度来提出制度变革的建议,但是现实所选择的制度往往是不同政治力量在既定的结构性因素约束下博弈的结果,而后者更需要考虑具体国家的差异性。还有就是对主要领导人无视、绕开、架空民主的游戏规则的意愿及能力的影响。
但是梅因沃林认为,不能仅仅将罪因归结为总统制本身,实行多党制的总统制才是影响巴西民主治理的真正原因。当然,巴西政治制度的选择并不能完全归于军方的控制,其他政治势力甚至巴西民众都参与其中。例如,在组阁时运用联盟手段将其他政党纳入进来以扩大自己的执政基础,[16]这样,行政部门为各政党领导人提供了用来惩罚那些没有遵循政党路线的普通议员的手段:他们分享官职的机会将被拒绝。
Jorge I. Dominguez Michael Shifter,Constructing Democratic Governance in Latin America,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3。这其中以林茨和斯泰潘给出的综合性定义为代表:就行为层面而言,一个巩固的民主政体之中,没有重要的民族、社会、经济、政治或者制度性的行动者将重要的资源用于建立非民主政体,或者用于寻求外国的干涉从而获取独立。虽然巴西历史上有总统制的传统,但是鉴于之前总统制容易导致总统与议会之间的冲突进而引发军事政变的教训,起初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交的宪法草案是想在巴西引入半总统制,增加议会制的因素,但是因为该草案试图削减总统的任期遭到了萨内尔总统的反对,而军方也认为总统制更有助于加强其对政府的影响力,在此压力下总统制最终被写入宪法。【注释】 [1]当然,民主巩固的概念本身也是学界一直关注且多有争议的话题。
首先,我们应如何看待前面两种看上去截然相反的对于巴西宪制安排的评价?看似前后矛盾的评价是否表明民主巩固学中的制度主义学派所做出的解释是一种事后追溯式的?也即根据现实的民主发展进程来决定对既有制度的评价,这显然与其标榜的站在事先设计的立法者的前瞻性角色相矛盾。还造成国会中有效政党数目过多,难以形成稳定的多数联盟,进而加剧政策僵局。
但是根据既有的研究,大体上我们可以列出民主巩固的条件抑或是影响因素: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公民社会、阶级结构、国际因素、文武关系、转型模式、转型前的政体类型、特殊情景问题以及宪制选择等。本文通过考察巴西宪制选择的现实逻辑以及具体的制度安排之于民主巩固的多重影响,反思民主巩固学中的制度主义学派的研究方法和取向,以期为既有的民主巩固学提供新的知识增量。这一支持足以使得总统很少能够在投票中被打败。1988年新宪法最终选择总统制,与军方的介入密切相关。
本文选取巴西这一经典案例对此予以深入考察。就后者来说,正如鲍什(Carles Boix)所批评的:研究民主化的新制度主义学派并未考虑既已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在他们看来制度似乎是在社会真空中运转的。本文对巴西民主巩固的诊断也遵循这一判断。积极巩固指的是从选举民主转到自由民主抑或是从自由民主变成先进民主,前者意味着完成民主,后者是深化民主。
随着民主化的进一步推进,1984年巴西爆发了大规模的要求总统直接选举的政治运动,但是军政府坚持总统由军政权时期组成的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1985年,内维斯成为此次民主化以来经间接选举产生的首位文职总统。
在奥唐奈看来,这就容易使民主蜕变为委任式民主,即总统以全国民众的代表自居越过国会搞总统的个人集权,导致民主的危机。而这种多党制显然又源于几乎未设定选举门槛的比例代表制。
这些研究取向固然很有价值,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其理论的边界和具体经验上的差异,例如,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下迪韦尔热定律可能会失效,总统制国家的民主生存率低也可能与其他制度变量和社会因素相关。因此,我们在巴西政治制度变迁的历史中可以发现,即使认为巴西必须进行政治改革的观点一度占据主导,作为既有制度的受益者,在任的政治精英也未能真正推动所倡导的政治改革。还有就是对主要领导人无视、绕开、架空民主的游戏规则的意愿及能力的影响。而之前人们对总统制的探讨倾向于以美国作为参照。自由之家所发布的数据也显示,近些年自由度增加的国家数量远远落后于自由度下降的国家数量 四、开放式结语 作为民主化的经典案例,巴西引发了人们就宪制选择与民主巩固之间关系的诸多争论。
这种强烈的反差促使学界开始重新检视之前的研究。1985年,内维斯成为此次民主化以来经间接选举产生的首位文职总统。
开放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是造成巴西政党纪律涣散的重要原因。 二、巴西的民主转型与宪制选择 在拉美第三波民主化的浪潮中,巴西属于再次民主化的类型。
让军人回到军营、使其听命于文官政府,的确是巴西民主化的重要成就。对巴西宪政体制持否定态度的学者以梅因沃林(Scott Mainwaring )、奥唐奈(Guillermo A。
见Peter McDonough, Power and Idelogy in Brazil,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1, pp.110-111,转引自阿尔蒙德等:《当代比较政治学:世界视野》,第602页。本文对巴西民主巩固的诊断也遵循这一判断。据此看来,民主巩固本身就是一个连续谱系,从最低层次的防止民主崩溃到最高层次的深化民主,都可能构成其题中之义。此外,对政治制度及其设计的重要性的强调,还应部分归因于民主巩固学本身的学术特征。
正如赛佛利斯(Peter Siavelis)与韦伦斯勒(Arturo Valenzuela)所说:在拉丁美洲赢者全拿的总统制度情况中,比例代表制容许反对党在多党制度下,可以按其选举优势成比例进入民主制度中,保证所有的主要政党派别对支持民主制度有着利害关系。Alfred Stepan, Rethinking Military Politics:Brazil and the Southern Con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69-70,转引自阿尔蒙德等:《当代比较政治学:世界视野》,第593页。
正是各方政治势力在观念和利益的双重影响下,推动巴西确立了以总统制、开放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多党林立的政党制度、两院制以及赋予地方极大自治权的联邦主义制度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民主化研究领域已经激发了从转型学到巩固学的转变。
[21]就巴西而言,分散化的体制使卢拉所代表的左翼政党有机会进入权力体制,并且在赢得大选之后必须将更多的政治派别纳入决策体制,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左翼的激进化倾向。科洛当巴西总统时就因为与国会的剧烈冲突而直接把经济方案诉诸媒体,而国会使用弹劾手段来反制科洛。
但笔者认为从自由民主变成先进民主不应视为民主巩固的一种,因为先进民主指涉的是民主质量不断提升的永恒发展的动态过程,若按此标准,现实中的任何一个民主国家包括英美都难以说实现了民主的巩固,这不仅混淆了民主巩固与民主深化,也会大大解构民主巩固这一概念的解释力。萨托利认为很难找到像巴西这样的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反政党倾向如此严重的国家,巴西的政客更多是将政党视为寻租的工具,他们自由、频繁地更换政党,在投票上与同党同志唱反调,拒绝接受任何施加其上的政党纪律,认为他们代表选民的自由不容侵犯。事实上在卢拉当选巴西总统后,并没有完全执行左翼的政策路线,而是对民粹主义、工会运动乃至于大众动员保持距离,采取了更为温和包容的施政纲领,同时也注重联合更广泛的政治力量,这不仅重塑了左翼选民的利益表达,还赢得了更广泛的巴西民众的支持,从而对巴西的民主巩固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比如总统制虽然在军方影响下写入了新宪法,但是1993年巴西就政府体制问题举行了一次全民公决,结果总统制依然获得最多数民众的支持。
这其中以林茨和斯泰潘给出的综合性定义为代表:就行为层面而言,一个巩固的民主政体之中,没有重要的民族、社会、经济、政治或者制度性的行动者将重要的资源用于建立非民主政体,或者用于寻求外国的干涉从而获取独立。而之前人们对总统制的探讨倾向于以美国作为参照。
但是有学者认为,如果遇上希特勒那样魅力型的领袖,巴西这种极易诱发总统与国会之间冲突的制度很有可能导致总统专权甚至是民主体制的崩溃。除了与美国总统一样拥有对立法的否决权,巴西总统还享有宪法赋予的其他立法权力,对立法议程的确定有直接影响,如可以将其认为是最重要和最紧迫的议题放入议程等。
之所以选择巴西,不仅是因为其在人口、地理规模上是拉美最大的国家,也不仅仅是因为其在经济上的突出表现而享有金砖四国之一的美誉,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巴西民主转型与民主巩固的过程历经磨难,其突出的贫富差距及其他社会经济问题与一系列特殊的宪制安排使巴西成为民主巩固学家们关注的热点。这种质疑虽然也有极端化的倾向,但确实有助于提醒我们不要落入制度决定论的陷阱,而且也启发了宪政工程学应注重结合制度运转背后的经济、社会因素来进一步细化制度与民主巩固之间的因果机制。